2008年5月12日

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



權:

你跟我說,你自己已打了個預算,
最遲45歲就要結婚,
若真的過了這個年齡,
不會再想婚姻這個問題了。
當然,我倆確實已是過了適婚年齡了。
若我們明年結婚的話,
也要在最快的時間里頭生小孩,
再不,若我自己過了35歲,
我也不想再為孩子這個話題上追討了。
時間,真的很重要,我們沒有在最早的時間碰上,
也可能說,即使早些碰上,
我們也沒有足夠的姻緣去成就這一段感情。


8/5/2008
5:4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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